签订合同是否需要采用书面形式
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做强制性规定。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来订立合同。只要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就是有效的。签订合同是否需要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