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工伤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规定工伤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丧葬补助金。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就是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工伤赔偿是一种针对因工受伤职工而给予的一定赔偿,在工伤赔偿之前,需要先对职工的伤害情况进行认定和鉴定,在确认属于工伤、鉴定出工伤伤残等级后,再进行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须分成一般伤情和造成残疾。一般伤情下赔偿包括医疗、伙食补助、交通费、食宿费等内容。在造成残疾的情况下则还要包括生活护理费,不同的伤残等级下,待遇也不同。
二、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赔偿项目是什么
下列工伤待遇是用人单位赔付的:劳动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工伤劳动者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三、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服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3.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