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所以出现了破产的情况,而在公司破产的期间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安置,比如说赔偿等情况,这样才是遵守了我们国家的劳动法。下面我们请小编介绍下公司破产解散职工安置程序,希望这个介绍可以帮助员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一、公司破产解散职工安置程序
公司以解散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并且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未书面提前三十天通知的,多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如果公司在解散前,并未提前通知员工,从而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补偿金及代通知金。
二、国有企业解散员工怎样处理
遣散员工,属于非劳动者本人原因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破产法人的有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公司破产解散职工安置程序的介绍。如果公司财务不足并且不能偿还相关的债务,那么就可以宣告破产,同时还需要进行相关的清算,这样可以及时偿还债务。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