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征收房屋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东莞征收房屋补偿标准是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被征收房屋的面积。
1.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
2.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3.房屋拆迁中还有安置补助的概念,安置补助是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适用《土地管理法》,法律规定有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安置补助,即对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户口,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一定安置房屋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或者相应货币的安置补助。
二、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三、房屋征收程序有哪些
房屋征收程序有:首先由当地征收行政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当地政府,并进行公告和征集意见;其次将征集意见和修改情况进行公布;然后人民政府进行风险评估,足额专款到位;最后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布,公布期间过后未有人提起行政诉讼以及行政复议,则开始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