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诉的刑事案件如何撤销
公诉的刑事案件的撤销方式是符合法定撤销条件可以撤销。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拘留多久可以见家属
根据相关规定,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可以见家属的。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在判决之前,只有辩护律师才可能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对于处于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角色,甚至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可替代的。如果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之前,犯罪嫌疑人从来都没有聘请过律师,公安机关是在刑拘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才通知家属的,家属知道后就可以抓紧时间聘请律师了解案件的一些情况了。
三、刑事案件起诉期限多久结案
刑事案件起诉期限多久结案是不确定的,到法院结案时间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