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而大部人会将盗窃来的东西进行贩卖,这样可以获取一笔不小的资金。如果对方将盗窃的东西购买的话,那么也需要根据相关的情况来决定。下面我们请小编给我们介绍下购买偷盗物品怎么判。
一、购买偷盗物品怎么判
如果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赃物,属于是善意第三人,那么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失主追回赃物之后,可以就所受损失向出卖人追偿,追回支付的货款。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偷东西多少钱以上要判刑
偷东西一般达到1000元以上就有可能会被判刑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三、收购盗窃赃物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中的规定,要是收购这些货物的人,明明知道这些东西来路不明的,主要是犯罪分子偷盗取得的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并且为了获利对这些东西进行了帮助隐藏、转移买卖或者是收购又或者帮助人家销售这些东西,收购或者销售这些东西的人将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严重的面临的 将会是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般的主要行为包括,当警方机关对这些人展开犯罪打击的时候,有人帮助他通过暴力的手段多开警方的追捕,导致警察的正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又或者是知道这些货物的来路不明,但是还是帮助代为销售,将会被视为共犯;还有就是在收购了这些赃物之后,为了处理痕迹继续销售,从而对赃物进行重新的组装拆卸,然后翻新之后进行销售,这样的话也同样会被 视为销赃罪。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购买偷盗物品怎么判的介绍,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盗窃的物品,那么并不是违法的行为,如果明知道是盗窃的物品还依然坚持购买,那么就属于违法的行为了。若还要其他方面的问题,建议可以向律师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