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当法院开庭处理案件的时候,都十分关心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特别是被害人的近亲属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如果我们想第一时间知道判决结果在我们那么刑事判决书的送达对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判决书的送达对象是什么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
刑事判决书送达对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检察院、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择期宣判的,先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立即送达判决书。如果被告人在押的,还需要给羁押场所送判决书。
因此,送达对象包括:当事人、检察院、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公诉人。
二、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三、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事判决书的送达对象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已经明确规定了刑事判决书的送达对象。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