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哪些承诺不能撤销
承诺的撤回,基本上只适用于书面形式的承诺。对于口头形式的承诺,一经发出即到达要约人,根本不存在撤回的可能。超过了承诺期发生的承诺,视为新要约,不可以撤销。为哪些承诺不能撤销的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