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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需注意什么问题?

当政府需要对某片土地进行征用的时候,就会通知当地的人进行迁走或者拆迁。那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需注意什么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需注意什么问题
首先要清楚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主体是否为合格主体,拆迁人应当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未取得此许可证的,不具有拆迁人的资格,所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能导致无效。被拆迁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其次必须确定协议中被拆迁房屋的建筑情况,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最需要注意的是有关拆迁安置补偿事宜的约定,拆迁安置补偿应分为三部分,拆迁房屋补偿费、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其他补偿费用,这部分约定中应当明确拆迁补偿方式,补偿款数额或者差价数额,安置用房的面积、区位、用途等、需要补偿的附属物及其价值、搬迁补助费数额、临时安置补助费数额、装修补偿费及拆迁非住宅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最后还要注意协议中是否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约定是否公平。
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是什么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需要强调的是,征收补偿协议的一方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而非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本身。
签订补偿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具有机关法人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不得被确定为房屋征收部门,不能参与房屋征收法律关系成为补偿协议当事人。
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内容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
拆迁人。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该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
被拆迁人。被拆迁的房产产权证书、未取得产权证书的要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户口本,受委托的应有委托人的公证委托书等;
拆迁计划:
该拆迁项目官方批准的拆迁整体方案,如拆迁范围在什么范围之内,四至的至线参照物,拆迁的详细开始时间和截止日期,提前拆迁的补偿奖励措施和标准,临时安置的补偿如租房补偿等事项;
新建项目:
拆迁后建筑物的建筑名称、建筑面积、绿地面积、荷载等级、抗震等级、配套措施、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筑项目验收等级、平面图纸、布局鸟瞰图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征收补偿标准:
对拆迁的房产的价值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补偿标准的依据、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公司名称、法定的评估资质证、评估的程序、评估的标的等;对不满意拆迁公司委托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可以申请其他评估公司重新评估等事项;
征收补偿方式:
对拆迁补偿的标准无异议后拆迁人可以一次性向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房屋回迁,若协议回迁的要注明回迁的面积、楼层、及其他事项;
协调异议:
在确定征收范围后,被拆迁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需要提醒的是,按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实施房屋征收拆迁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被拆迁征收人若对拆迁合同或拆迁补偿协议有异议,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作为被拆迁人,除了需要知道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外,还需要对与拆迁有关的法律法规有一些基本的了解,这样才能更好的与拆迁人协商、交涉或谈判。需要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需注意什么问题?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按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实施房屋征收拆迁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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