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可抗力认定条件
不可抗力认定条件如下:
1.不能预见。是指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不能依据当事人自身是否预见到了事件的发生来确定。
2.不能避免。指的是即使当事人预见到了该事件的发生,但是也无法制止其发生。
3.不能克服。指的是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当事人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消除或减弱该事件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不可抗力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如下:
1.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台风、海啸等。我国法律认为,自然灾害是典型的不可抗力。当然,对作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其具体范围将随着人类对自然灾害的预见能力、避免能力和克服能力的不断提高而逐渐缩小。
2.政府行为。友情提示您,即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因政府发布新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导致合同客观上不能履行,为一种不可抗力。
3.社会突发事件。如战争等社会事件的突然发生,使原定的合同不能履行。而一般的社会骚乱、罢工等则应归人意外事件领域,主要由情势变更原则进行调整。
三、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有什么区别
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区别如下:
1.表现形式不同,情势变更主要表现为意外事件,物价飞涨、货币严重贬值等,不可抗力主要表现为自然灾害;
2.后果不同,情势变更相对可以克服,而不可抗力不能克服;
3.法律责任不同,不可抗力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而情势变更一般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