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套用皮革的分类、要求、分级、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用猪、牛、羊及其他动物皮,采用各种工艺、各种鞋剂靴制加工制成的手套用皮革。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用途和要求的手套用皮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694 皮革成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
qb/t 2537 皮革 色牢度试验 往复式摩擦色牢度
qb/t 2710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测定
qb/t 2711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撕裂力的测定:双边撕裂
qb/t 2712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粒面强度和伸展高度的测定:球形崩裂试验
qb/t 2724皮革 化学试验ph的测定
3 分类
产品分类见表1。
表1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羊皮革
猪皮革
牛、马、骡皮革
剖层革及其他小动物皮革
4 要求
4.1 理化性能 应符合表2的规定。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皮革中,厚度不大于0.5 mm的皮革,理化性能要求应符合第四类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4.2.1 革身平整、柔软、丰满有弹性。
4.2.2 全张革厚薄基本均匀,洁净,无油腻感,无异味。
4.2.3 皮革切口与革面颜色基本一致,染色均匀,整张革色差不应高于半级。皮革无裂面,经涂饰的革涂层应粘着牢固、无裂浆,绒面革绒毛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