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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没有写明违约金,违约了怎么办

一、购房合同没有写明违约金,违约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没有写明违约金违约了的解决方式是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哪些情况购房合同可撤销
购房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包括如下:
1.合同存在重大误解;
2.合同因胁迫成立;
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4.合同显失公平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购房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购房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房屋的产权是否明晰;
2.?房屋是否有抵押,设定担保;
3.?预售房是否有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资质、预售许可证;
4.?房屋使用年限、质量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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