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一九零五行业门户网

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

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
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具体有下列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孩子的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其他不适宜抚养的情况的,归男方抚养。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其它类似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