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一九零五行业门户网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是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民法典中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贷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借款人负有给付借款本金的义务,但是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该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已经履行完毕,借款合同是在交付后生效,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而借款人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负有返还本金的义务,有偿借款合同还需要返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债务人一方负有义务,是单务合同。
其它类似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