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一九零五行业门户网

业主有权撤换任期未满的委员吗

业主有权撤换任期未满的委员吗
业主有撤换任期未满的委员的权利。在任期中,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撤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应当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有权撤换任期未满的委员吗的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其它类似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