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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判罚金吗?

一、诈骗罪判罚金吗?
犯诈骗罪的可能会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1.实施诈骗行为,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的,就会构成诈骗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如何认定非法占有
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影响到是否构成诈骗。因此,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常常是诈骗案件辩护的关键。在笔者办理的数起诈骗案件中,笔者均是抓住这个关键实现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释放。
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主观方面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采用推定的方式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在长沙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案件工作座谈会上形成的会议纪要对金融犯罪案件中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明确的规定,此规定虽然是针对金融诈骗案件,实际上对于普通诈骗和合同诈骗也可以参照适用。上述纪要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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