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应属于谁
房没过户,拆迁补偿应归房产证上面的户主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签订房屋空白拆迁协议的风险
在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经常会遇到政府提供的空白协议让被征收人来签名,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特别注意了,签了空白协议的法律风险是非常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意见,将留有空白条款的合同交给合同相对方,相当于对合同相对方的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合同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人签订了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就意味着可以授权政府在空白处任意填写补偿的内容了,即使不符合当初承诺的补偿标准,被征收人在发现之后诉至法院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当被征收人签署了拆迁方提供的空白安置补偿协议时,就给自己埋下了很大的风险。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要有证据意识,尽量把跟征收方协商的过程以录音等形式固定证据。万一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出现任何问题,录音也可以帮助被拆迁人在后续维权过程中掌握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