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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一、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已被取消,现在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其构成要件是:
1.侵犯客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是或可能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却仍然实施猎捕、杀害,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等行为。
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怎么认定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珍贵”野生动物是指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经济利用或观赏价值的野生动物,如隼、秃鹫、猕猴、黄羊、马鹿等。
“濒危”野生动物,是指除珍贵和稀有之外,种群数量处于急剧下降的趋势,面临灭绝的危险的野生动物。凡属于中国特产动物的,都可列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如大熊猫,既是珍贵的,又是濒危的,又属于中国特产动物。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都是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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