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和个人借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向个人借款在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公司向个人借款需要缴纳什么税
具体缴纳的税如下:
1.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时,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利息收入的20%计算个人所得税。
2.企业与个人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按合同记载金额的0.05‰计算缴纳印花税。
3.按照财政部规定,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如何处理
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但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借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在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