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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酱 - 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sb/t 10525-2009 虾酱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虾酱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术语和定义所定义的虾酱。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虾酱 shrimp sauce
以海虾为主要原料,经盐溃、发酵酶解,配以各种香辛料和其他辅料制成的酱。
技术要求
主要原料和辅料
海虾: 新鲜、无污染,无杂质。
食用盐:应符合 gb 5461 规定。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感官特性
感官特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试验方法
氨基酸态氮
原理、试剂、仪器
同 gb/t 5009.39-2003 中4.2.1.1~4.2.1.3。
gb/t 5009.39-2003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的氨基酸态氮部分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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