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流程为如下:
1.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2.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3.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4.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5.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6.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继续竞价;
7.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8.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国家,具体的的实施者则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级政府部门。友情提示您,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划拨,发起拍卖会等各种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