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告失踪的案件中,由于无法想到失踪人,但是又要对债权债务的事项进行处理,就会有财产代管人。那么财产代管人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财产代管人是什么意思
法院在宣告失踪的判决中,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按照有利于管理失踪人的财产来确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在涉及到失踪人的诉讼里面是直接作为原告或者被告的身份出现,而不是以失踪人的代理人的身份出现。这里的代管就是暂时的看管,比如若失踪人之前有债务,在债务到期时,代管人必须用失踪人的财产来还债。相反,若有人欠失踪人的钱,代管人也可以以失踪人的名义要求他还款。若失踪人有另外一些费用需要交纳,比如税,代管人还必须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替失踪人支付。
二、失踪人财产代管人有顺序吗
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人选范围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的公民或者有关组织。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现行立法只是明确了可以担任财产代管人的范围,但并未就该范围内的主体之间在担任财产代管人的先后性上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务中确定担任财产代管人的先后性,主要有两种排序标准:一种是根据与失踪人关系的密切程度排序;另一种是根据代管人的管理能力排序。
三、财产代管人有权处分财产吗
财产代管人有权处分财产,因为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财产代管人的职责是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那么就有权处分被代管人的财产。
财产代管人只是暂时替失踪人进行财产的管理,等失踪人出现时,相关权利就需要进行转移。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财产代管人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