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处罚什么时候交罚款
交警处罚需要在15天之内交罚款。交通违章处理后会有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必须在15日内去银行缴纳罚款,如果超过15日没有缴纳的,则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加收滞纳金的处罚,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交通违章行为有哪些类型
交通违章行为的类型如下:
1.驾驶拼装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拼装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3.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5.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的,等等。
三、交通违章行为怎么举报
交通违章行为的举报方式是:
1.可以拨打交通违法电话122,电话举报。
2.登录当地的交通网的举报交通违法专栏,写出自己的举报对象。
3.邮寄举报信件到交管局秩序处。
为方便交警部门取证,最好是在行驶前或者行驶过程当中进行举报。可以向驾驶人和车辆户籍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