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无主遗弃物有怎样的法律规定
国家对无主遗弃物的法律规定是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中国境内地下、内水、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以及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等,均归国家所有。因此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将上述财物视为无主物而任意侵占。国家对无主遗弃物有怎样的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八条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五十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