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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织物燃烧测试实验简介

一、普通衣用纺织品的燃烧测试
此项测试用于测定衣用纺织品的阻燃性能,并根据16 cfr 1610 对测试结果进行评级。
测试意义
通过对衣用纺织品的标准燃烧测试及其易燃性的评定来减少人生伤亡。
燃烧测试
测试原样或经干洗/水洗的测试样,经过烘箱烘燥和冷却后,45° 角置于燃烧箱中,用标准的火焰点火1秒钟。观察并记录燃烧时间 (秒) 和燃烧现象 (用代码表示) ,最后对结果进行评级。
cpsc(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规定的燃烧代码
表面不起毛织物
点燃后自行熄灭。
点燃后自行熄灭。星号表示织物已烧到线的下方但未将线烧断。
未能点燃。
织物燃烧且将其上方的线烧断,使吊在线上的重锤落在停表器上,计时停止,秒表则将点火到线断所用的实际时间(秒)用数字的形式表现了出来。
起毛织物
织物表面燃烧,虽已到达线的下方但未将线烧断。
织物表面部分燃烧,因线未被烧断,故无时间显示。
仅在点火处表面燃烧。
未能点燃。
以下燃烧代码中,0.0 表示从点火到线断所用的实际时间(秒)(织物燃烧后将其上方的线烧断,使吊在线上的重锤落在停表器上,计时停止)
织物仅表面燃烧,基布未破坏 (tsf – 织物表面燃烧时间)
织物完全燃烧,且基布的着火点不在点火处
织物完全燃烧,且基布从点火处开始燃烧
16 cfr 1610 法则的建立是为了阻止易燃的产品进入消费市场 ,并由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cpsc)执行监督。
它使纺织品的燃烧测试和评级方法更具标准化。
该项法律条例自1954年起实行。
评判衣用纺织品燃烧性能的标准
标准将纺织品的燃烧性能分为三级,并对那些不适合用作服装面料的织物提出警告。
一级: 一般燃烧 织物满足以下最低要求,无非正常的燃烧性能
表面不起毛的织物:平均燃烧时间大于等于3.5秒
起毛织物:平均燃烧时间大于等于7秒
二级: 临界燃烧性 织物的燃烧性介于正常燃烧与快速剧烈燃烧之间
表面不起毛的织物: 无二级标准; 不能出售
起毛织物:平均燃烧时间为 4到 7秒 ,且有2个或2个以上的样品
二、基布燃烧
二级产品依照法律仍可在美国市场上销售,但cpsc却要求其零售商远离此类产品,因为某些二级产品可能会随着测试次数的增多而转变成三级产品。
三级:快速剧烈燃烧 织物具有危险的燃烧性,不适合用作服装面料。
表面不起毛的织物:平均燃烧时间小于3.5秒
起毛织物:平均燃烧时间小于4秒 ,且有2个或2个以上的样品基布燃烧
三、毯子的燃烧
测试鉴定哪些毯子属于易燃品且表面易于火苗蔓延。 (astm d 4151)
测试意义
是美国毛毯行业的行业标准,用来鉴别测试的样品是否适合用作毯子。
燃烧测试
将测试样从毯子上剪下来,经刷毛处理 (针对表面起毛的样品) 后进行干燥。干燥后的样品和有孔的监测纸一起水平摆放,用标准火焰 在孔的中间位置点燃1秒钟。 记录监测纸的燃烧、炭化或变色情况。
评级:
一级: 样品接触火焰后,未使监测纸燃烧、炭化或变色 (可用作毯子的生产)
二级: 样品接触火焰后燃烧,有一张或一张以上的监测纸发生燃烧、炭化或变色(不可用作毯子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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