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拘留不用通知家属吗
如果对违法人员采取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家属。《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二、治安拘留一般多久
治安拘留一般不会超过十五日,如果是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治安拘留的期限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十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十五日,治安拘留也属于行政拘留范畴,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了治安处罚法律法规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治安拘留后可以保释吗
治安拘留后不可以保释,但是可以暂缓执行治安拘留。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后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