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在出看守所需要交钱吗
现在出看守所不需要交钱,人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就可以出看守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人民法院会发放执行通知书、判决书给看守所,看守所会对其办出所手续。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释放的,看守所会根据前述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对当事人办理释放手续。被主管机关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和转送外地羁押的人犯,看守所会根据证明文件,对其办理出所手续。
二、看守所如何探监
一般探监时,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件。
1.会见人需出具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2.首次到监狱会见亲属、被监护人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
3.会见人系港、澳、台籍的,需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到监狱办理会见证。会见人系外国籍的,按照《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司法部76号令)执行。
三、看守所探监一次可以去几个人
看守所探监一次可以去三人,每次接见不准超过三人(包括小孩)。
根据《监狱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