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索赔单位应负担哪些费用
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30个月至2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取22个月至10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二、工伤赔偿单位不给钱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单位不给钱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以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赔偿的,劳动者可以携带仲裁裁决书、强制执行书、公司的注册信息、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工伤赔付金额标准是多少
工伤赔付标准具体如下:
1.伤残补助金金额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金额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