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构成要件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承担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过失。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构成要件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
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