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一九零五行业门户网

安装工程验收规范标准

在去进行安装工程结尾的时候,是需要进行验收的,验收是需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等等问题都是需要达标的,那么安装工程验收规范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安装工程验收规范标准
(一)工程竣工,组织相关人员竣工验收前资料检查竣工验收
(二)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三)有问题的,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四)准备好相关验收材料,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相关规定
1、实测数据或偏差值的数据栏,评定表与检查记录表应一致,或通过几个工序检查记录资料汇总合并后的检测数据;对外观检测项目,按评定时间现场检查后作出合理判定;资料是否齐全应按要求对所有原始记录、检查和试验资料进行查阅后作出真实判定。
2、表中“检验负责人”签字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签认,“复核”由质检负责人签认,“检测”、“记录”由经授权的现场质检人员签认。
3、评定日期填写应为具备评定条件且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对资料查阅的日期或现场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的日期。
4、评定表实测项目得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3.2.1条规定的方法计算得出。
5、各评定表实测项目权值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不得修改。
6、分项工程实测项目得分为所有实测项目加权平均分,即由加权得分合计值除以权值合计值(不包含不检查项)得出,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外观鉴定评判、扣分依据,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给定的条款,不应增加评判项目,扣分也应在给定的标准范围内,不得超出。表中应填写扣分原因及扣分值,不扣分的直接填写“合格”。
8、质量保证资料减分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3.2.4条规定进行,扣分项目及扣分值不应超出规定范围。表中应填写扣分原因及扣分值,不扣分的直接填写“齐全”。
9、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栏中评分应为分项(工序)工程得分扣除外观减分和质量保证资料减分后得出,质量等级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3.3.1条规定评定。监理单位在签署意见时,应对质量等级和外观进行必要描述,不应对施工单位自我评定进行扣分处理。
三、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相关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中的二次防水、卫浴洁具及管道安装、电气、抹灰、吊顶、门窗制作与安装、轻质隔墙、墙饰面、涂饰、细部、地面铺装等工程及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工程质量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j/t30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142建筑用电子水平尺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住宅装饰装修为了美化住宅,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采用装饰装修材料、部品和饰物,对住宅内部所进行的技术和艺术处理。
3.2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3.3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3.4部品按照一定的边界条件和配套技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住宅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在现场组装而成,构成住宅某一部位中的一个功能单元,能满足该部位一项或几项功能要求的产品。
3.5保证项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安全、健康、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项目,是本标准规定必须达到的要求。
3.6基本项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使用性能和外观质量要求的项目,是保证工程使用性能和装饰效果的基本要求。
3.7允许偏差项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规定允许有偏差范围的项目。
4、基本规定
4.1设计
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进行设计。承担设计的单位应有室内装饰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有室内设计资格证书。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并加盖设计人员出图章,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4.1.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应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改变使用功能或增加荷载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原始资料,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算、确认。
4.1.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应符合国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4.1.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宜优先选用工业化生产的部品、部件,提高现场装配化程度。
4.2材料
4.2.1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饰装修材料。
4.2.2住宅装饰装修所用材料、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2.3装饰装修材料进场时,业主、施工方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4.2.4装饰装修材料在运输、堆放、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
4.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4.2.6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3施工
4.3.1承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工程施工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4.3.2住宅装饰装修应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严禁损坏和擅自拆改基体及承重结构。
4.3.3住宅装饰装修不应擅自改变煤气、供暖、中央空调设备等原管线系统。
4.3.4住宅装饰装修不应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不应影响相邻居室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4.3.6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4.3.7拆墙、拆瓷片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4.3.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千净。
5、防水工程
5.1保证项目
5.1.1防水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5.1.2防水工程完工后应做24h蓄水试验,无渗漏。
5.1.3厨房、卫生间、阳台地漏应为地面最低处,流水坡向应正确,不应泛水、积水。
5.2 基本项目
5.2.1涂膜防水层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的80%。
5.2.2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和起泡。
6、卫浴洁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6.1保证项目
6.1.1给、排水管材(件)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6.1.2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新增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压力试验,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6mpa。暗敷给水管道在压力试验无渗漏后方可覆盖。
6.1.3卫浴洁具安装应牢固平稳、无损伤,与给排水管道及附件连接严密不渗漏,排水通畅。
6.1.4各种陶瓷类卫浴洁具不得用水泥砂浆窝嵌。
6.2基本项目6.2.1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并用管卡固定,冷热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上热下冷。
6.2.2各类阀门、龙头安装应位置正确且平正,使用灵活,维修方便。
6.2.3各种卫浴洁具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用硅酮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
6.2.4卫浴洁具支、托架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与洁具接触紧密、平稳,金属固定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6.3允许偏差项目连接卫浴洁具的排水管管径和最小坡度,应符合规定。
7、电气工程
7.1保证项目
7.1.1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7.1.2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能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其它类似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