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和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
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如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拖延验收的,以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以工程投入使用之日为竣工日期。确定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如下:有约定的,自约定付款次日起算;没有约定的,自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之日起算;难以确定的,自工程交付次日起算。怎样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和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的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