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怎么算拖欠?
工资拖欠是一般超过30天无故不发放工资即构成拖欠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拖欠工资部门不管怎么办
拖欠工资部门不管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来解决。如果劳动者因此而与企业解约的,还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企业应当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2.每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