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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申请书交给谁

对法律有过一定了解的人都知道,当事人双方之间因协商不和引发事端或争议可以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想提起诉讼可以申请撤诉。那么撤诉申请书交给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撤诉申请书交给谁
撤诉是原告的一项诉讼权利,一般需要向主审法官递交书面撤诉申请,经法庭审查后决定是否准许撤诉。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二、撤诉申请书需要几份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一般交一份即可,但最好按起诉状的份数准备好。
三、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同上)
原起诉(或上诉)案由:
申请人于х年х月х日向你院起诉хх一案。
现因被申请人……(写明原因),现决定撤回起诉。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综合以上论述能够得知,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撤诉申请书要先提交给人民法院在其进行判决前提交。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撤诉申请书交给谁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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