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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可否继续执行

当一个公司申请破产的时候,那么后续工作主要就是对现有财产进行分配执行,这样才算真正意义的处理完整。而接下来小编要和大家聊的也是这方面的内容,那就是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可否继续执行?有需要朋友可以看一看。
一、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可否继续执行
要继续执行。
二、对破产财产分配裁定不服怎么办
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
三、破产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法,以直接支付为原则。不便直接支付的,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将分配的款项寄给债权人。债权人未在指定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后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未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可能有的朋友会认为,当公司经营不下去的时候,直接申请破产就可以了,但其实破产还有很多程序要进行,就像小编上面整理的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可否继续执行,这都是需要了解的,因此有不懂的法律问题还是可以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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