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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出庭的相关人是谁

起诉离婚出庭的相关人是谁
起诉离婚出庭的相关人员具体如下:(一)司法人员一般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二)原告人员一般包括,原告、原告代理人/辩护人、原告代理律师;(三)被告人员一般包括,被告、被告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代理律师。起诉离婚出庭的相关人是谁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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