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是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与单位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是为了失业之后可以保障自己的生活需要所购买的,那么失业保险金期限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失业保险金期限规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故,根据上述规定并未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各地区规定的时间不同,一般为30日或者60日,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根据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期限规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