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应诉怎么办
当事人第三次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应诉的,处理办法如下:(一)对方有特殊情形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但需要法院的同意,如果法院不允许的,就会拘传或者直接缺席审判。(二)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第三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应诉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