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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是什么意思?

房屋性质,房屋的具体用途的的意思,可以分为商品房、房改房、存量房、集资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多种类型。那么房屋性质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性质是什么意思
房产性质,又称房产的属性,通俗的讲法就是不同的房屋通过其性质进行分类。
房屋性质有许多种,在此列举最具有代表性和最常见的几种进行分析:
(一)商品房:指的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二)房改房:即已购公有住房的改变,指的是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依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三)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四)集资房:由国有企业和用人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
(五)安居工程住房:指直接以成本价向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优先出售给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特殊的人群与家庭。
(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有三个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其房屋属性更偏重于社会保障性。
(七)平价房: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户,通过配售的形式向其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
(八)解困房:指的是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居民中的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九)再上市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房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再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十)廉价住房:指政府和单位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低廉的普通住房。
当公民购买了房屋后也是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明的,那么在房屋所有权证明中也是会写明房屋的类型、房屋面积以及房屋的使用年限,如果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有违反房屋类型将住房该换为营业用房后就是属于住改非的范畴,但是因为房屋所有权人享有绝对支配权所以也是属于合法行为。
二、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
(四)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三、根据不同房屋性质的计算
(一)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4%;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3%;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二)出租用于经营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12%;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5%;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房屋出租(经营用)每月应纳税款:营业税及附加为租金收入5.5%,房产税为租金收入的12%,个人所得税为[租金收入-维修金等支出(每月限额800元,凭正式票据)-各类税金-800元]*20%,另外如果签订合同还须交印花税为租金收入0.1%。
综上所述,我国根据房产的不同用途将房产分为了许多类型,商品房就是我们平常最常见的房屋类型。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性质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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