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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民与澳门居民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深圳居民与澳门居民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深圳居民与澳门居民可以经下列程序办理结婚登记:1、由双方亲自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澳门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深圳居民与澳门居民如何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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