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鉴定伤残等级标准
一般人身伤害鉴定等级标准分为十级,具体等级如下:
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完全靠别人帮助,或者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以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宜;社会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似社会交往频繁;
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能部分替代,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怎么走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人身损害伤残怎么申请鉴定?
人身损害申请进行伤残鉴定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鉴定,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以及出院小结,出院后仍需复诊的,还需携带近期诊断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