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作为现在发生率非常高的事故,造成的危害是我们不能小觑的,面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一定要冷静对待,尤其是车主,千万不可以出现逃逸的行为,因为这样就是处罚了刑法。在判定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出示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下面请小编介绍下。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
是不用的,因为在当时处理这个案件的时候既然当事人已经选择了交警介入,那么交警就相当于法律的存在了,交警那边生成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话,就已经是权威认定了,只需要一个当事人在上面签字,这个认定书就从法律上已经生效了,同样的交通事故的划分也是生效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对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拒收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在经过现场勘验、检查、调查等相关程序后,会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并及时送达当事人。但有的当事人由于对认定书有异议,拒绝签字,不予接收,这是极其不可取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事故处理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为,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当事人拒收认定书,并不意味着事故处理机关没有送交。只要事故处理机关对拒收认定书的行为记录在案,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当事人拒收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影响公安机关的送达。
从另一个方面看,即使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也应当接收,这样可以对持有异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认真审读,仔细研判,以便从中找出具体的错误之处。按照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后者在受理后需在30日内做出复核结论。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的介绍,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需要双方都到场,如果有一方不满足认定结果,那么也可以申请复核。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任何疑问的话,都可以像律师咨询,这样才可以更好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