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一九零五行业门户网

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一、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如下:
1.酒驾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醉驾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驾全责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酒驾全责保险公司不赔偿,醉酒驾驶属于责任免除范围,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但是交强险同时还规定,由于醉酒驾驶而造成受害人受伤需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规定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垫付的部分可以依法进行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三、酒驾肇事逃逸自首后会被拘留吗
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动自首是否会被拘留,这是不确定的。要看交通肇事造成的后果,是否有人伤残,有重大财产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其它类似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