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3204-2012 虾米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虾米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对虾科(penaeidae)、长臂虾科(palaemonidae)、褐虾科(crangonidae)及长额虾科(pandalidae)等虾为原料,经加盐蒸煮、干燥、脱壳等工序制成的产品;其他品种虾类原料制成的虾米可参照执行。
要求
原辅材料要求
原料虾
应符合 gb 2733 的规定。
食用盐
应符合 gb 5461 的规定。
生产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加工中使用的添加剂品种及用量
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加工要求
应符合 gb/t 27304 的规定。
规格
产品可按个体大小分等,也可以混等。按大小分等的应符合表1的要求。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安全指标
应符合 gb 10144 的规定。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
试验方法
盐分
按 sc/t 3011 的规定执行。
sc/t 3011-2001 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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