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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如何报案处理

一、寻衅滋事如何报案处理
寻衅滋事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或者到当地的公安机关上门报案处理。等到公安机关处理时,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则应当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并且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如果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二、寻衅滋事治安处罚标准
寻衅滋治安处罚标准是: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三、寻衅滋事罪的构成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客观要件
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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