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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征用农民土地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一、村里征用农民土地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1.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2.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提交用地预审申请。
4.办理立项等手续。
5.提交用地正式申请。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7.土地征用。
8.领取用地批准文件。
9.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适用权。
10.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适用土地。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二、征用土地的特征
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三、什么是征用土地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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