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防水工程验收规范最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防水工程验收规范最新
工程验收流程需要走以下四个步骤:
(一)申请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制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通知验收机构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检验范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中的二次防水、卫浴洁具及管道安装、电气、抹灰、吊顶、门窗制作与安装、轻质隔墙、墙饰面、涂饰、细部、地面铺装等工程及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工程质量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j/t30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142建筑用电子水平尺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住宅装饰装修为了美化住宅,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采用装饰装修材料、部品和饰物,对住宅内部所进行的技术和艺术处理。
3.2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3.3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3.4部品按照一定的边界条件和配套技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住宅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在现场组装而成,构成住宅某一部位中的一个功能单元,能满足该部位一项或几项功能要求的产品。
3.5保证项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安全、健康、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项目,是本标准规定必须达到的要求。
3.6基本项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使用性能和外观质量要求的项目,是保证工程使用性能和装饰效果的基本要求。
3.7允许偏差项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规定允许有偏差范围的项目。
4、基本规定
4.1设计
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进行设计。承担设计的单位应有室内装饰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有室内设计资格证书。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并加盖设计人员出图章,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4.1.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应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改变使用功能或增加荷载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原始资料,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算、确认。
4.1.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应符合国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4.1.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宜优先选用工业化生产的部品、部件,提高现场装配化程度。
4.2材料
4.2.1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饰装修材料。
4.2.2住宅装饰装修所用材料、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2.3装饰装修材料进场时,业主、施工方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4.2.4装饰装修材料在运输、堆放、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
4.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4.2.6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3施工
4.3.1承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工程施工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4.3.2住宅装饰装修应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严禁损坏和擅自拆改基体及承重结构。
4.3.3住宅装饰装修不应擅自改变煤气、供暖、中央空调设备等原管线系统。
4.3.4住宅装饰装修不应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不应影响相邻居室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4.3.6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4.3.7拆墙、拆瓷片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4.3.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千净。
5、防水工程
5.1保证项目
5.1.1防水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5.1.2防水工程完工后应做24h蓄水试验,无渗漏。
5.1.3厨房、卫生间、阳台地漏应为地面最低处,流水坡向应正确,不应泛水、积水。
5.2 基本项目
5.2.1涂膜防水层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的80%。
5.2.2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和起泡。
6、卫浴洁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6.1保证项目
6.1.1给、排水管材(件)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6.1.2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新增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压力试验,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6mpa。暗敷给水管道在压力试验无渗漏后方可覆盖。
6.1.3卫浴洁具安装应牢固平稳、无损伤,与给排水管道及附件连接严密不渗漏,排水通畅。
6.1.4各种陶瓷类卫浴洁具不得用水泥砂浆窝嵌。
6.2基本项目6.2.1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并用管卡固定,冷热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上热下冷。
6.2.2各类阀门、龙头安装应位置正确且平正,使用灵活,维修方便。
6.2.3各种卫浴洁具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用硅酮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
6.2.4卫浴洁具支、托架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与洁具接触紧密、平稳,金属固定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6.3允许偏差项目连接卫浴洁具的排水管管径和最小坡度,应符合规定。
7、电气工程
7.1保证项目
7.1.1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7.1.2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能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1.3暗线敷设必须配管,pvc硬质阻燃管壁厚不小于lmm。
7.1.4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o.5mω。
7.1.5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得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电源线与电视线等弱电线路不得穿入同一管内。
7.1.6空调、电热水器、浴霸等大功率家电设备必须独立配线安装插座,严禁接在照明线路上。
7.1.7电源线套管沿地敷设时,套管接头应进行防渗密封处理。
7.1.8灯具安装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螺钉应不少于两个。当吊灯自重在3kg以上时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应用螺栓固定或采取吊挂固定。
7.2基本项目
7.2.1配线时,相线和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