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的程序
自书遗嘱的程序是:遗嘱人自己书写遗嘱,然后签名并且写上订立时间。自书遗嘱不需要经过公证,也不需要有见证人,是否公开由遗嘱人决定。如果是代书遗嘱需要有代书人和见证人。立遗嘱的程序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