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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政协委员张培勇:污染源监督性检测要由政府主导

导读:“2017年,德州市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们的pm10改善全省,“蓝繁”天数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全省,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环境改善带来的好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当前在环境保护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月7日,德州市政协委员、德州市*污防科科长张培勇接收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建立政府主导污染源监督性检测工作机制,确保环境治污效益真实有效。
当前,环保系统垂直改革,使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机构、职能产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尤其是监测系统职能变化较大,由原来的全面监测监管,倾向于重点对环境质量监测监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职能基本交由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由于各级对监督性监测经费均未列入财政支出范围,工作中环保部门一般通过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掌握企业达标排放情况。
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企业委托检测,检测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付费检测,加之第三方检测机构技术、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第三方检测机构会迎合企业要求,违规出具一些虚假数据和虚假检测报告,造成第三方检测市场混乱、价格混乱、数据混乱的问题非常突出。衡量标准的失真,连带产生企业治污设施建设标准降低、投资浪费、环境治污效益低下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环境管理一个毒瘤。
对此,张培勇提出,要政府主导,全面承担监督性检测的所有费用。从环境税、排污费中列支专项经费,足额保障所有企业每季度一次的监督性监测经费。环保部门按期、认真组织监督性监测工作;由质检、物价部门负责,对存在虚假数据、虚假报告、虚假价格的检测机构,进行严厉打击,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场。构成犯罪的,启动司法程序问责;进一步突出企业超标排污的主体责任,对监督性检测发现的超标行业严管重罚,推进企业从“要合格的检测报告”向“要合规、真实的检测报告”转变,提高企业通过委托监测发现自身问题的主体意识。
编辑点评:污染源监督性检测会持续地对环境中污染物相关信息予以监测,分析、研究其发生的变化带给环境的影响,准确、全面判定其发展趋势。环保部门可以以此为有效依据,深入掌握当前污染情况,灵活调整、制定环境保护工作的策略,做出详尽的应对方案,使环境保护工作更具目的性,为提高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原文标题:聚焦德州两会丨委员张培勇:污染源监督性检测要由政府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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