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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一般具备哪些条款

一、借款合同一般具备哪些条款
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
2.借款的种类及用途;
3.借款的币种和数额;
4.借款的期限和利率;
5.还款的方式和具体时间;
6.借款人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方向、还款期限所作的保证;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二、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吗
借款合同不是质押合同,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的主合同,而出质财产担保债务的,应当另外签订质押合同。《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借款合同解除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1.根据相关规定,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2.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4.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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