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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谁有权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是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人民检察院。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谁有权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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